


清代菜市口法场实景照片
菜市口在清代是北京的刑场。每年交秋,大理寺、都察院、刑部与九卿共同对犯人会审,冬至前处斩,这叫“秋决”或“出大差”。处斩前夜,狱吏要对犯人说:“您大喜啦,官司今天完啦!”狱吏同时还给犯人送“辞阳饭”:酱肘子一包,大饼一斤。行刑当日,行刑的仪仗前有破锣开道。衙役在犯人两侧,监斩官压阵。犯人被押出宣武门(顺承门),过断头(魂)桥,经迷市,送往菜市口法场,处决犯人众多之时,由东向西排列,刽子手执刀由东向西顺序斩决。每逢此时,百姓踏着满街的土尘,后拥前呼,看一般刑事犯,看“死于谏”的官吏,看上层斗争的败者,看维新派人士,看义和团“拳匪”被斩首示众。犯人就斩后,血迹随之被黄土遮盖。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菜市口又是车马盈门熙熙攘攘的闹市。
“刑人于市”是旧时统 治 者的法宝,意图用血淋淋的场景,来震慑“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百姓,以此维护政 权的稳固。1911年,中 国历史上第一部仿照西方近代刑法体例、原则制定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的出台后,斩首基本结束,这也表示“刑人于市”这种执 法思维在法律意义上已经终结。同年,清朝完了,当年行刑所用鬼头刀五柄、凌迟分尸刀十柄,作为文物存于中国国家博物馆,记载着旧时血腥的历史。
有的历史是会重现的,有的思维是会延续的。
时至如今,“刑人于市”以震慑犯 罪的观念,仍因袭在很多现代执 法者的头脑中,作为一种警诫手段,仍然被一些地方的司 法机关广泛使用着。尽管刑诉法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司法解释都已明确公 捕大会是应当制止的行为,然而,对犯罪嫌疑人公开逮捕乃至公开宣判、公开执行死 刑,却成了一些地方司 法机关奉若神明的“普法”方式。于是,公检法司协调联动,制定方案安排警力,抽调车辆组织观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运作着,比之清廷斩首时百姓的自发围观,现今更多了官方的色彩;于是,高分贝音箱中传出了庄严的宣告,被执行人员被执 法人员扣臂压颈,观看者台下或押 解车队所经之处举首相望,全副武装的车队游龙般行进在热市街道……俨然成了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特色执 法景观。
想当初,看现在,历史有的时候真的很逗,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