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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卫东[贱女孩案主犯]

胡卫东[贱女孩案主犯]

词条摘要:概述 胡卫东胡卫东,贱女孩案主犯,在社会上曾引起巨大反响的源源影视工作室“潜规则”案,2009年10月23日上午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该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被法院认定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两项......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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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我没犯罪,只应负道德责任

胡卫东称自己并未组织卖淫,与女孩们发生关系是为了帮助她们,庭审结束后,记者与胡卫东进行了简短的对话。胡卫东表示自己并没有犯罪,应负的只是道德责任。记者:你上诉的理由是什么?  胡卫东:判决的证据不足。我没有组织卖淫,没有犯罪,我与女孩们发生关系是为了帮助她们。我受了网络的不良文化影响,我也自责,我有错误,但我只应该负道德责任。记者:她们与多名投资人发生了性关系。胡卫东:我让她们出去拉投资是为了共同发展,合情合理。她们和什么人接触,是否发生关系,不是我能控制的。记者:但如果你不让她们拉投资,她们就不会和别人发生关系。  胡卫东:艺人就是商品,演艺圈就是交际场,就是名利场,这是潜规则。我从不认为她们受害,她们性意识超前。记者:你成立影视工作室,做了影视方面的准备吗?胡卫东:我有一个剧本,准备拍大学生毕业后从事演艺事业,遇到潜规则的影视剧。我还认识一些名导演,但我现在这样了,我不能说出他们的名字,不然他们的名誉也会受损。

作者: 宁静的心 2009-11-06 15:01:12 引用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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