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艺出版社,我对你已经忍无可忍
《追梦》是我用两年时间完成的一本回忆.这段时间一直在我的博客上连载,得到了许多朋友和博友的好评.在此,我向大家表示忠心的感谢!谢谢朋友们对我的支持,关心和鼓励!
许多朋友问我在哪里能买到《追梦》?我一直没有回答.其实我也一直在找这个答案.因为我不知道哪里出了错,我和这本书的出版者:上海文艺出版社的问题已经到只能上法庭才能解决的程度.下面就让我慢慢讲来....
2005年4月9日,我的代理人与上海文艺出版社的代表杨葵,签订了一份《图书出版合同》。该合同约定:上海文艺出版社将为我出版《追梦》一书,并于2005年7月15日前出版该作品.
2005年7月9日,上海文艺出版社组织我在北京SOGO百货店举行了第一次的图书签售仪式;2005年7月17日 上海文艺出版社又组织了我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与广大读者见面,举行了第二次图书签售仪式;2005年8月11日,我配合被告在上海书展现场再次进行了《追梦》的签售,此次活动由上海文艺出版社主编郏宗培主持。前后在全国一共举行过9场签售活动.
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截止到2005年10月15日,上海文艺出版社应支付我版税,但直到今天上海文艺出版社分文未付。为此,我的代理人多次与上海文艺出版社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交涉,并多次打电话给上海文艺出版社主编郏宗培,要求上海文艺出版社依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但上海文艺出版社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同时还多次扬言说:“你想告就告去吧”。
经过近一年半的等待和考虑我最后决定:上海文艺出版社作为一家国内知名出版单位,公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为此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实话我实在不明白上海文艺出版社为什么会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我的律师(中国“十大风云律师”之一的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看完合同,了解了事实后也不能理解上海文艺出版社的动机。最后真正让我下定决心走上法庭的是上海文艺出版社主编郏宗培的一句话:“你想告就告去吧”。
我听到这句话时,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经过一年半的冷静思考后,我认为如果听任此事不了了之,不但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的不付责任。我想,上海文艺出版社既然能这样对我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还不知道会对多少作者这样呢。
所以我决定在法庭上解决此事。7月我的案子将在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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