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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森锋

周森锋

词条摘要:最年轻的市长 周森锋 2009年6月21日下午,湖北宜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任人民政府市长。据了解,以全票当选市长的周森锋29岁,系湖北省目前年龄最小的市长。 当地有关...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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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湖北当局对周森锋的突击提拔明显违法违纪(2009-06-24

湖北当局对周森锋的突击提拔明显违法违纪(2009-06-24 湖北当局对周森锋的突击提拔明显违法违纪(2009-06-24 12:46:05)标签:周森锋 29岁 市长 公务员 晋升 杂谈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第七条中明确指出: 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二)晋升科、处、司(厅)级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处、司(厅)、部级副职和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助理调研员、调研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晋升助理巡视员、巡视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五年以上。 (三)晋升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副职,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 (七)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少数因工作特别需要,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本条(二)、(三)及(四)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也就是说,晋升科级正职、处级正职、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员、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级副职、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司级正职、厅级正职、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每上调一级,少则需要在下一级担任职务两年,多则需要四年的经历,才有“资格”和“可能”晋升。除非因工作特别需要,有突出实绩的,方可“适当放宽”。 然而,我们以此对照周森锋同志的履历,却发现完全对不上: 2000年11月入党,2004年7月参加工作; 2004.07—2007.11湖北省襄樊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7.11—2008.08湖北省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8.08—2008.09湖北省宜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8.09—2009.05湖北省宜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9.05—2009.06湖北省宜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书记; 2009.06—湖北省宜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周同学竟然工作一开始就是建委副主任,三年不到就开始升迁。2007年以后到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多则不到一年,少则一个月就予以升迁,总计竟然连升五级。升迁速度比当年毛远新、王洪文还快!可以想象,按照它的晋升的速度,等他死的时候,悼词里一定能写上“周主席的一生是伟大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我党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哲学家、军事家……” 那么是不是周同学每担任一个职务,都是有了“突出实绩”,有了惊天动地的壮举,有了不可思议的理论和才干,才享受到了这种火箭似的“破格提拔”待遇的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在网上看到这么简简单单几句话,说周同学“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是责任心强,作风民主,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如果这几句话就可以推翻《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对公务员晋升资格的限制,那么全国有无数的公务员都能达到这个标准,因为没有几个公务员的评语不是“责任心强,作风民主,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的,那么都应该享受周同学这般火箭似的晋升待遇了。这《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不就等于一纸空文了吗?或者说该条例对周同学无效,对无背景的公务员就有效了呢? 我们实在看不出周同学在任期间到底有什么突出的业绩?究竟干了些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湖北当局能不能把周同学当政期间的业绩,什么“英雄模范事迹”拿出几件来讲讲,骗我们这些觉悟又低,又不明真相的群众落几滴眼泪呢?我想这些不会都是“国家机密”而不能公开见不得人的吧? 我看湖北当局,要是拿不出周同学在每个任期能工作突出的“政绩”,拿不出当地百姓对他交口称赞的“万民伞”向人民交代,不仅不能说服网民,连其它受欺压长期得不到升迁的公务员大概私下也不会服气的吧。有的公务员就说:“想不通啊,他周森锋一参加工作就县团级,以后会不会发展成为官员的子女一生下来就地师级?或者还没生下来,还是个受精卵胚胎,就已经封了省军级了?”相反,如果湖北当局能举出周同学的光辉业绩,证明他果真是“诸葛降世,孔明复生”的人物,有经天纬地之才,确实有资格不受《公务员晋升暂行条例》的制约,我想周市长就不要在湖北穷地方屈才了,急调北京入主中枢,入阁拜相不是更好?或者直接入军机处得了,封个什么文渊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三眼花翎,赏穿黄马褂,紫禁城骑马,什么一等侯,金刀驸马什么的,那多威风啊!再装个样子当一天的中央候补委员,实际上第二天就晋升中央委员,第三天就是政治局候补委员了,并内定第N代核心,这不爽快吗?这不是万民的福份吗?何必现在搞得这么遮遮掩掩、羞羞答答、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欲擒还纵的样子,象作贼似的呢?

作者: 59.55.194.* 2009-07-27 17:54:21 引用此发言

2. 回复:湖北当局对周森锋的突击提拔明显违法违纪

湖北当局对周森锋的突击提拔明显违法违纪
湖北当局对周森锋的突击提拔明显违法违纪(2009-06-24 湖北当局对周森锋的突击提拔明显违法违纪(2009-06-24 12:46:05)标签:周森锋 29岁 市长 公务员 晋升 杂谈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第七条中明确指出: 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二)晋升科、处、司(厅)级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处、司(厅)、部级副职和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助理调研员、调研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晋升助理巡视员、巡视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五年以上。 (三)晋升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副职,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 (七)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少数因工作特别需要,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本条(二)、(三)及(四)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也就是说,晋升科级正职、处级正职、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员、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级副职、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司级正职、厅级正职、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每上调一级,少则需要在下一级担任职务两年,多则需要四年的经历,才有“资格”和“可能”晋升。除非因工作特别需要,有突出实绩的,方可“适当放宽”。 然而,我们以此对照周森锋同志的履历,却发现完全对不上: 2000年11月入党,2004年7月参加工作; 2004.07—2007.11湖北省襄樊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7.11—2008.08湖北省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8.08—2008.09湖北省宜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8.09—2009.05湖北省宜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9.05—2009.06湖北省宜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书记; 2009.06—湖北省宜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周同学竟然工作一开始就是建委副主任,三年不到就开始升迁。2007年以后到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多则不到一年,少则一个月就予以升迁,总计竟然连升五级。升迁速度比当年毛远新、王洪文还快!可以想象,按照它的晋升的速度,等他死的时候,悼词里一定能写上“周主席的一生是伟大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我党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哲学家、军事家……” 那么是不是周同学每担任一个职务,都是有了“突出实绩”,有了惊天动地的壮举,有了不可思议的理论和才干,才享受到了这种火箭似的“破格提拔”待遇的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在网上看到这么简简单单几句话,说周同学“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是责任心强,作风民主,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如果这几句话就可以推翻《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对公务员晋升资格的限制,那么全国有无数的公务员都能达到这个标准,因为没有几个公务员的评语不是“责任心强,作风民主,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的,那么都应该享受周同学这般火箭似的晋升待遇了。这《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不就等于一纸空文了吗?或者说该条例对周同学无效,对无背景的公务员就有效了呢? 我们实在看不出周同学在任期间到底有什么突出的业绩?究竟干了些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湖北当局能不能把周同学当政期间的业绩,什么“英雄模范事迹”拿出几件来讲讲,骗我们这些觉悟又低,又不明真相的群众落几滴眼泪呢?我想这些不会都是“国家机密”而不能公开见不得人的吧? 我看湖北当局,要是拿不出周同学在每个任期能工作突出的“政绩”,拿不出当地百姓对他交口称赞的“万民伞”向人民交代,不仅不能说服网民,连其它受欺压长期得不到升迁的公务员大概私下也不会服气的吧。有的公务员就说:“想不通啊,他周森锋一参加工作就县团级,以后会不会发展成为官员的子女一生下来就地师级?或者还没生下来,还是个受精卵胚胎,就已经封了省军级了?”相反,如果湖北当局能举出周同学的光辉业绩,证明他果真是“诸葛降世,孔明复生”的人物,有经天纬地之才,确实有资格不受《公务员晋升暂行条例》的制约,我想周市长就不要在湖北穷地方屈才了,急调北京入主中枢,入阁拜相不是更好?或者直接入军机处得了,封个什么文渊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三眼花翎,赏穿黄马褂,紫禁城骑马,什么一等侯,金刀驸马什么的,那多威风啊!再装个样子当一天的中央候补委员,实际上第二天就晋升中央委员,第三天就是政治局候补委员了,并内定第N代核心,这不爽快吗?这不是万民的福份吗?何必现在搞得这么遮遮掩掩、羞羞答答、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欲擒还纵的样子,象作贼似的呢?

作者: 59.55.194.* 2009-07-27 17:57:56 引用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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