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控告信
控告信
强烈控告沈炳旺(现任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朋口镇天马村村主任)。沈忠炎(现任朋口镇天马村党支部书记)贪污,侵占天马村村财的犯罪行为强烈要求有关单位立案侦查,查清犯罪事实并依法将他们绳之以法。
事实与理由
朋口镇天马村,自永武高速公路建设征用我村的山林及耕地以来,村财收入并没有让天马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也没给天马村民带来福祉和得到实惠,对巨额村的支出使用情况,村里从来不予公布。除沈炳旺和沈忠炎知情外,其余村委干部不知情或知之甚少、更不用说我们普通的村民了,村民知道看到的只是村主任大发了,私家车三年就换了三辆。在村民强烈的要求下,于今年08月06日仅用四张小A4纸将村财收支情况张贴,且把129万多元仅用23项 统列支,让人根本无法知晓实际支出情况,沈炳旺,沈忠炎无视村民权益,忽弄村民的行径激起了广大村民的极大愤 ,下决心向上级组织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积极协助,查清问题,与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斗争,维护村集财产不受侵犯。
据村民了解,我村的村财收入三年为144.78万元,但村财支出却高达129.43万元。常言:家有黄金,外有称。这些年,天马村委为天马村和广大村民做了哪些事,村民都看在眼里,沈炳旺,沈忠炎狼狈为奸的所作所为,村民赤记在心里,129.43万元的巨额支出肯定存在大量的虚假和猫腻,与实际支出最少相差40万元以上,以下仅就我们了解牚握漏项收入几笔帐目的收入情况,就可以作为我们控告沈忠炎贪污,侵占村集体财产的证据。
(一)收入部分: 1。村铺设水泥路村道补助款上级下拨19万元,村收入帐目是13。3万元,差5。7万元未入村财帐。
2。电站承办上交款2006至2008年度于2008年10月17日交的电站租赁金0。8万元未入帐。
3。高速路建设路段砍伐公益林林木收入约1万元未入帐。
4。绿康公司土地租赁金(总面积4991亩,按合同约定扣除果园约991亩)4000亩*3元/亩/年=12000元,共5年6万元租金未入帐。以上四笔未入帐金额13。5万元。
(二)支出部分
1。村道硬化工程:
(1)村帐目体现:付还交通局借款(1笔)3万元+付沈君室工程欠款(1笔挺1。4295万元+付村道硬化工程款(47笔)12。248万元+付在凹桥工程款(20笔)4。6195万元+付村道路基硬化(73笔)29。0187万元+烟道工程专款 10。2万元+烟基工程专款10。2万元=60。5157万元。
(2)村民掌握的实际是:铺设甲凹至长垅桥村道路面(300米*4。5米*50元/平米)6。75万元+在凹桥工程款4。6195万元+村道俩边路坡坪14万元+烟基工程专款10。2万元=35。5695万元。比实际多列支24。9462万元。
2。报刊杂志办公用品等项:(1)村帐目体现:付报刊杂志(30笔)4。8278万元+村委会办公用品(11)笔0。9117万元+付维修村部,小学(1笔)0。225万元+购买办公用品,打印材料(32笔)0。5001万元=6。4646万元
(2)村民掌握的实际是:报刊杂志费(2300元/年*3年)6900元+挂历(1200份*5元/份)6000元+维修费2250元=1。515万元(比实际多列支4。9497万元)
3。永武高速公路天马段测量等费用:(虚报62419。45元)
(1)村帐目体现:付永武高速天马段测量等支出(5笔)62419。45元(其中付绿康茶叶有限公司林地补偿款48917。60元)
(2)村民掌握的实际是:由村财支付国家建设项目的测量费13501。85元没有任何法律和政策依据。根据天马村05年01月13日与绿康公司签订的《连城县朋口镇天马村集体林木产权转让林地使用权租赁经营合同书》第六条第(六)项约定,林地补偿是归天马村集体的,没有义务和理由要付给绿康公司,这就是他们欺负村民不知情,伙同绿康公司贪污,侵吞村财的有利证据。
4。林木及林地租金项目:(举例156600元)
(1)村帐目体现:退回绿康公司林木及林地(张家营岭)租金156600元。
(2)村民掌握的实际情况是:首先根据《经营合同书》的约定,山场上的林木归绿康公司,林地天马村所有,根本不存在天马村还要退所谓林地款的事实,并且按合同约定绿康公司每年每亩3元租金计算上交村委会,根本不存在村委会要退回绿康公司的林木及林地款项,所以假的就是假的。
(3)要从村财中退还15万多元,这么大笔的租金还绿康公司,为什么不要通过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呢?就凭二人一手遮天,暗箱操作就可以定论支出,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4)张家营岭山场不属于天马村所有,别村的林地需要天马村来退租金吗?
(5)绿康公司应上交租金60000元收入未入帐,却要退租15万元,是何道理?这不明显和上个项目一样,伙同绿康公司巧立项目,伙同侵吞贪污集体财产吗?
5。高速路专项资金支付项目:
(1)村帐目体现:支付高速专项资金(5笔)257356。60元。
(2)村民质疑:高速路专项资金概念太含糊,它包括哪些支付内容?是否包括村民750元/亩的补偿款?为何不敢像其他行政村那样张榜公布?是否有多付少的行为?
6。信用社借款利息项目:村帐目体现:支付信用社借款利息2272。83元。
村民质疑:上届村财收入均在100多万元,为何还要向信用社借款?谁经手?借来做什么?除了他们二人外还有谁知晓?
7。高速公路红线外荒地,农田被征被毁补偿项目:
(1)村帐目未体现,也未公布红外线村民被征地的面积和享有的款项。
(2)村民掌握:(1)红线外被征用的耕地荒地补偿事宜均由沈炳旺一手操办:致使部分村民至今被毁的耕地荒地无处查找,得不到应育的补偿。(2)沈炳旺采取冒名顶替,报多补少的办法侵占了部分村民的耕地荒地补偿款。(3)所反映情况真人真事,真实可靠。
8。每年天马村有近六万元的低保扶贫资金,这块资金成了沈炳旺,沈忠炎做人情,收买人心,结党营私的私人小金库,据村民掌握的情况看,年老体弱,生活真正困难户列不上低保,而年轻力壮,住新房楼房的,生活富裕的人居然列入低保名册,享有二等三等低保,他们这种目无法纪,心无群众,违反党的政策,从中谋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得到严惩。
9。明目张胆进行贿选,这次村支部换届选举中,沈忠炎采取每个党员二桶油,小礼品加红包的违法乱纪的贿选方式拉选票当选村支书,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党纪,败坏党风,丧失一名共产党最基本的品德,在群众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现广大村民也在等待,看沈炳旺又会如何炮制贿选村主任的把戏。更迫切希望上级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狠刹这种贿选歪风,真正选好带头人领头雁,真正为广大村民谋利益,带领村民发家致富。
目前,根据村民初步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看,漏项收入部分才4笔,未入帐金额就达135000元,支出部分,仅1-4项就多列支金额58。2624万元,还有5-7项巧立名目,多报支出的贪污,侵占放罪行为,以及8-9项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和败坏党风的腐败行为。为此,我们通过正当途径具实向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举报控告,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查核天马村财收入情况,得以公开,对沈炳旺,沈忠炎立案侦查,依纪惩治腐败,依法打击犯罪,保护集体财产不受侵犯,同时,请上级批准推迟或暂缓天马村的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谦呈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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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9.60.173.*
2009-09-04 16: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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