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香黄檀是1984年华南热带植物研究所对海南黄檀进行了重新分类,确定其中一种树木(花梨母)定名为降香黄檀。基于此植物学分类,红木国家标准把降香黄檀收编为红木,而海南黄檀未列为红木。
在成俊卿先生主编的《木材学》(1985年出版)及《中国木材志》(1992年出版)中,降香黄檀树种也以“香红木”为商品材名称。1997年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中国主要木材名称》(QB/T16734—1997)中,降香黄檀树种商品材正式定名为“香枝木”。
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负责起草的轻工行业标准《深色名贵硬木家具》(QB/T2385—98)中,降香黄檀树种木材被称为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用材之“黄花梨木”,别名降香木、香红木、花榈、香枝、花梨母。
在《红木》国家标准起草过程中,杨家驹先生曾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因考虑到“红木”一名已成为一类商品材的统称,广东地区(如广州)又有将黄檀属显心材树种之木材分为“酸枝”与“香枝”的事实,故采纳林仰三先生的建议改“香红木”(降香黄檀)为“香枝木”(或“黄花梨”)。至此,就国产香枝而言,降香黄檀树种商品材就是家具行业中的名贵硬木家具用材“黄花梨”。被认为红木意义上的黄花梨,应该特指降香黄檀。